关于印发《明光市文广新局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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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各股(室)、二级机构各单位:
      《明光市文广新局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明光市文广新局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明光市文广新局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
    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市委办《关于印发<明光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秘字[2012]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我局廉政风险机制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以“廉洁机关”创建为载体,以项目化管理为抓手,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为核心,以建立健全防控制度为保障,创新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围绕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全面排查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通过建立廉政风险排查(评估)制度、权力公开运行制度等制度,以及完善权力制约、利益冲突防范、实时监控等方面制度,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措施,到2012年底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全覆盖,力争到2013年初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方法步骤
    (一)建立廉政风险排查、评估制度(2012.8-2012.9)
      1、排查内容。(1)个人内容。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2)各股室、下属单位内容。各股室、二级机构各单位对照职责定位等情况,查找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细化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3)单位内容。结合单位和行业特点,对照决策程序和权力运行图,查找在人事权、财务权、办事权、大宗物资采购权和工程建设管理权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2、排查方式。采取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
    3、风险点确定程序。(1)个人风险确定程序。局班子成员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由班子会议研究审核,报市廉防办审核;各股室二级机构各单位负责人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由分管领导研究并提出意见,报局班子会议审核;其他干部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由股室、二级机构各单位负责人研究并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2)单位风险确定程序。局系统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由班子会议讨论研究确定,报市廉防办审核。
    4、廉政风险等级标准及确认。廉政风险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一级廉政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二级廉政风险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廉政风险由内设部门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局党组召开会议对各岗位、和本单位排查的风险进行认真审核、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按照风险发生机率和危害损失程度,确定各风险点等级,并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公示。
    5、形成廉政风险信息库。将确认的廉政风险点及采取的防控措施分岗位、股室、二级机构三个层次进行汇总成电子版格式,进行集中管理,并由局办公室将汇总好的电子版报市市廉防办。
    (二)建立权力公开运行制度(2012.10-2012.11)
    1、主要步骤。(1)核定权力清单。对照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三定”方案,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单位、部门和岗位权力事项自下而上进行清理规范,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各股室在对职权进行全面清理和合理分类的基础上,编制本级职权目录。(2)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程序严密、精简效能、职责明确、方便办事的原则,依法绘制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3)向社会公开。把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裁量标准以及办事结果向社会公开,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
    2、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在采用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不断扩大网上审批、网上办事的范围,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工作文件查询、政风热线、新闻发布会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
    3、公开的范围、时限。公开的范围应与行政权力行使涉及的范围相一致。对应当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申请按照规定公开;对应当让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人员知情的,应在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内容相适应,凡具有相对稳定或经常性的,应长期公开;凡阶段性或临时性的,应随时公开。
    (三)建立规范自由裁量权制度
    1、明确自由裁量权标准。总结具体行政执法实践,分析行政执法案例,归纳行政执法情形,对行政职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实施种类、具体程序等具有裁量空间的内容进行细化,形成执行标准。标准可以分为若干个裁量等级,在同一个等级范围内可再细化为若干个裁量档次。每个裁量等级与裁量档次规定具体裁量行为,并对适用的条件作出明确说明。
    2、明确自由裁量权权限。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将确定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项目,依法、科学分解到具体执法岗位,明确执法人员的权限。执法岗位之间的职权,既要防止交叉重复,又要利于增进相互协调配合,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时限明确。要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分解法定职权的基础上,确定不同执法岗位上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形成权责统一的行政审批和执法结构。
    (四)健全权力制约制度(2012.10-2012.12)
    主要内容:(1)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制度。(2)完善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四不分管”制度。(3)落实和完善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
    (五)健全利益冲突防范制度(2012.11-2012.12)
    主要内容:(1)利益公开。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根据市里的要求适时扩展申报主体和申报内容。(2)利益回避。落实利益回避规定,对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事项,国家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对第三方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回避的申请或举报,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作出强制回避决定。(3)行为限制。落实公职人员参与或者从事可能导致利益冲突行为的规定,主要包括: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利益;禁止违规兼职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由局党组宏观决策、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协调推进、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成立文广新局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组织协助调等日常工作。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防控工作,履行责任。
    (二)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既是推进惩防体系构建的重要抓手,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以“廉洁机关”创建为载体,围绕规范人事权、公务权、办事权、大宗物资采购权等四方面权力,突出抓好风险查找、防控措施制定等重点环节,认真研究,深刻剖析,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要以项目化推进法为手段,对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实施项目化管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三)完善机制,强化督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坚持与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本地本部门中心工作相结合,把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贯穿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全过程,定期分析防控机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相关机制,真正建立有岗位特点、单位特色、行业特征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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